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钱湖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智能化设备)已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原建筑为抢修服务用房,占地面积约6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31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6.35米,1-4层装饰设计装修面积为2165平方米,副楼装饰设计装修面积为109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东钱湖。
招标控制价:229013元。
招标范围:视频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显示扩声系统(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划分:1个。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被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9:00至2025年7月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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