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财政):TH
项目名称: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60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24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服务期2年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采购项目,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预算:1300000.00元/年;最高限价:1200000.00元/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格式自拟);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含01月)后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4年01月(含01月)后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1日 至 2025年07月08日 ,每天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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