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D(请登录)
2、项目名称:盘州市胜境街道办事处胜境村土地开发项目二期设计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10.1517公顷,拟新增耕地指标10.1517公项,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
(2)采购范围:土地清查、实施规划编制(代可研)、项目前期勘测、施工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验收(竣工测量)、项目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完成前期手续、施工设计全过程资料及系统备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整理后耕地重估与登记列支、新增耕地核定及备案(要求完成县、市、省、部级占补系统备案取得新增耕地指标)等。
5、设计周期及服务期:设计周期60日历天,设计服务期:从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备案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本单位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相关证明。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本单位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
(6)供应商信用信息: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丙级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资源管理或水利水电或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资格。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报名时递交的资料: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工作日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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