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2025年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最高费率:学生餐费的16%,高于此最高费率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开标一览表请各供应商以投标费率报价)。
采购需求: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教职工约260人,学生约5380人。学校食堂采取分时段分餐制,中餐为全部小学生和初中部学生以及全部教职工约5600人,晚餐为初中部所有学生和部分教职工约3300人;学校提供食堂运营必需的各项设备设施。
该送餐服务覆盖部分学生(小学部大约1250人,初中部大约600人),且送餐地点全部有电梯或者设在一楼。
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成立运营管理团队对学校食堂进行管理,承担除原材料采购之外的其他所有工作。主要内容:按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为师生提供用餐服务。按照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开展食品加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饭菜质量;做好食堂卫生工作,提供干净、整洁的就餐环境;规范使用各类设备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防火、食物中毒、停水停电等应急预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正常就餐秩序。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含监狱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含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不含监狱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谈判,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供应商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操作队伍,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具有能力完成本招标服务项目,且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评标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5年6月30日 00:00至2025年7月2日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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