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5年智能组网终端采购项目,预估规模1382.00万元(含税),合同执行总金额不高于成交总金额,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5年智能组网终端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到货期:订单发出之日起5日内(含)到货。
1.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湖南省内)。
1.2.4保修期:从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36个月(含)。
1.2.5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则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届满;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毕,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1.2.6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4个,由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至第4名的成交候选人成交,具体成交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若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6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6家,本项目将重新询比。……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含税单价的最高响应限价如下:
序号 |
类别 |
终端名称 |
预估数量 |
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 (元) |
1 |
AC |
AC+路由+POE一体机(通用) |
2000台 |
1400 |
2 |
AC+路由一体机(小) |
500台 |
2400 |
|
3 |
AP |
吸顶式AP(WIFI6) |
16000台 |
425 |
4 |
高密度吸顶式AP(WIFI6) |
600台 |
1360 |
|
5 |
POE交换机 |
8口POE交换机 |
2000台 |
465 |
6 |
24口POE交换机 |
800台 |
1400 |
|
7 |
配件 |
企业网关管理授权 |
800个 |
50 |
8 |
光模块 |
2000个 |
50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本项目仅接受产品制造商(原厂)响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3 AC设备、交换机设备须提供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扫描件,AP设备须提供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扫描件。
2.4须至少提供一个产品制造商的自2022年1月1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3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包括但不限于AP、AC、交换机等产品)的单个销售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等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相应框架合同金额至少10%的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只提供订单、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8日9时0分0秒至2025年7月3日17时3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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