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复兴区西部新城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邯郸市复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复审批批字〔2025〕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邯郸复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复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筑规模及项目概况:复兴区西部新城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综合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六标段,管网工程:北蔺线(高速连接线-战备路)管网工程、战备路(高速连接线-于二庄桥)管网工程;沟渠整治工程:康庄乡南李庄村沟渠整治工程、康庄乡姬庄村沟渠整治工程、康庄乡西店子村、东店子沟渠整治工程、康庄乡张庄村护坡修复工程、康庄乡康庄村沟渠整治工程、康庄乡师窑村护坡修复工程、康庄乡北李庄村沟渠整治工程、康庄乡会星头村沟渠整治工程、康庄乡石坡村排水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恢复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沟渠整治工程。
2.1.2建设地址: 邯郸市复兴区城镇开发边界内。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需要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3.1.3信誉要求:(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投标;(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投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道路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道路(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8 09:00:00至2025-07-04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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