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沿信江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沿信江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2、项目编号:HBMD-QS2025013、项目类别:服务类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6、预算金额:4000000元7、最高限价:3970920元8、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参加可不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前二年度任意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开标前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以上三种任意一种即可)(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2.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注:如投标人提供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视同提供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中(1)~(6)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以上资格证明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7-04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7-18 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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