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上海市金桥路、厦门市湖滨北路共七处房屋进行招商,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有意向且具备招租要求条件的经营者参与竞租。
一、招商项目及概况
序号 |
包件名称(资源位置) |
面积(㎡) |
租赁期 |
租赁业态 |
1 |
上海市金桥路939号609室 |
62.31 |
3年 |
办公 |
2 |
上海市金桥路939号610室 |
139.98 |
3年 |
办公 |
3 |
上海市金桥路939号611室 |
50.9 |
3年 |
办公 |
4 |
上海市金桥路939号612室 |
57.83 |
3年 |
办公 |
5 |
上海市金桥路939号613室 |
53.63 |
3年 |
办公 |
6 |
上海市金桥路939号712室 |
57.83 |
3年 |
办公 |
7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9、31号第五层01、05、06、12室 |
1387.54 |
3年 |
办公 |
二、招商人
1.招商人名称:上海京铁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三、竞租人报名资格:
1.竞商人需为响应招商,参加公开招商活动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2.竞商人的所有成员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应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等不良记录。
3.所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规定。
4.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5.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生产、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品。
6.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调换或与他人联营。
7.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配合出租方的安全管理。承租房内不得明火作业,不得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负荷相匹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本项目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竞租。
9.其它国家、地方政府和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严令禁止不得在该类场所从事经营的业务。
10.其他具体条件以招租文件为准。
11.同等条件下,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经营范围符合上海市、厦门市产业政策要求、以往与上海京铁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良好、租赁已到期的现承租方,我公司将优先考虑续租。
四、
报名及招商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8日(工作日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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