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NW(请登录)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5-2025-00304
3、项目名称:荆州市纪委监委留置中心建设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6.8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46.8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荆州市纪委监委留置中心建设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 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 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59 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4〕244 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实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的通知》(荆财采发〔2024〕271号)等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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