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益民小区廉租住房内涝沉降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8,908.5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乌兰浩特市益民小区廉租住房内涝沉降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88,908.5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88,908.5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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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08010000 房屋修缮 | 乌兰浩特市益民小区廉租住房内涝沉降维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88,908.52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乌兰浩特市益民小区廉租住房内涝沉降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乌兰浩特市益民小区廉租住房内涝沉降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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