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4,394.0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1):
采购包预算金额:3,804,394.0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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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白藤街道湖景花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4,394.09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附件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附件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附件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附件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 备注:(1)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许可证书扫描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①项目负责人的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一致。供应商应同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5月、6月、7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②如提供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至 2025年07月04日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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