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工程概况(项目简介)
潞城镇区域内污水工程;宋庄镇区域内沟渠庄、双埠头、北寺、小杨各庄、任庄、宋庄、大兴庄等7个村庄污水工程;张家湾镇区域内枣林庄村污水工程宋庄镇:沟渠庄村、双埠头村污水管道铺设。张家湾镇:枣林庄污水管道铺设。
1.工程名称:通州区第三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污水工程一标段
2.供货地点###市通州区宋庄镇沟渠村施工现场
4.交货期:
本材料交货期暂定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具体交货时间以项目经理部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GB/T1348-2009《球墨铸铁件》、CJ/T 511-2017-铸铁检査井盖、GB********《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货物进场后,随机抽样检测,如试验检测不合格,将运送至现场的货物运回厂家,运输费用、人工费用、检测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质保期:6 个月。
7.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批量生产合格证;
(2)必须为环保达标企业;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垫资能力。
8.验收和计价方式
(1)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甲方按照 2、3(1.检斤(过磅);2.检尺计量;3.按件清点)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或双方委托**
(2)甲方如现场数量验收后,临时要求对物资进行其他方式的数量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
(3)结算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允修改。
9.结算与支付
********结算
按月结算,甲乙双方以每月10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30日内按照送货单、过磅单、验收单等核对合格物资数量并办理结算。
乙方均需要先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取得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支付
********本合同无预付款。
结算款:在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经验票有效后的30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80,次月支付百分之17,剩余百分之3为质保金。
********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_3_%,本合同约定的6个月质保期满后,经乙方书面申请,扣除质保扣款后余款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乙方所提交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甲方以以下第③种形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①****现金电汇/银支付;②票据支付(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具体指:如6个月银行承兑 ;③混合支付(****现金电汇/银、票据、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组合),具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甲方支付形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接受票据或金融产品的,视为双方达成一致变更了支付形式,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补偿贴息等费用。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是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每笔款项的前提条件之一。乙方未先提供对应的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付款条件不成就,甲方无付款义务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报价函的提交:
1.报价资料的组成:
报价人编制的报价函,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1)报价函;
(2)授权书;
(3)有标价的材料清单;
(4)其他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保供方案及承诺等)。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附件一的报价函格式,报价人不得修改。
2.报价函的提交时间和方式:
请报价人于2025年7月6日11时00分前将报价函上交至中交集团进行公开询价流程。
潞城镇区域内污水工程;宋庄镇区域内沟渠庄、双埠头、北寺、小杨各庄、任庄、宋庄、大兴庄等7个村庄污水工程;张家湾镇区域内枣林庄村污水工程宋庄镇:沟渠庄村、双埠头村污水管道铺设。张家湾镇:枣林庄污水管道铺设。
1.工程名称:通州区第三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污水工程一标段
2.供货地点###市通州区宋庄镇沟渠村施工现场
4.交货期:
本材料交货期暂定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具体交货时间以项目经理部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GB/T1348-2009《球墨铸铁件》、CJ/T 511-2017-铸铁检査井盖、GB********《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货物进场后,随机抽样检测,如试验检测不合格,将运送至现场的货物运回厂家,运输费用、人工费用、检测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质保期:6 个月。
7.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批量生产合格证;
(2)必须为环保达标企业;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垫资能力。
8.验收和计价方式
(1)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甲方按照 2、3(1.检斤(过磅);2.检尺计量;3.按件清点)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或双方委托**
(2)甲方如现场数量验收后,临时要求对物资进行其他方式的数量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
(3)结算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允修改。
9.结算与支付
********结算
按月结算,甲乙双方以每月10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30日内按照送货单、过磅单、验收单等核对合格物资数量并办理结算。
乙方均需要先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取得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支付
********本合同无预付款。
结算款:在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经验票有效后的30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80,次月支付百分之17,剩余百分之3为质保金。
********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_3_%,本合同约定的6个月质保期满后,经乙方书面申请,扣除质保扣款后余款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乙方所提交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甲方以以下第③种形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①****现金电汇/银支付;②票据支付(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具体指:如6个月银行承兑 ;③混合支付(****现金电汇/银、票据、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组合),具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甲方支付形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接受票据或金融产品的,视为双方达成一致变更了支付形式,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补偿贴息等费用。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是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每笔款项的前提条件之一。乙方未先提供对应的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付款条件不成就,甲方无付款义务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报价函的提交:
1.报价资料的组成:
报价人编制的报价函,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1)报价函;
(2)授权书;
(3)有标价的材料清单;
(4)其他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保供方案及承诺等)。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附件一的报价函格式,报价人不得修改。
2.报价函的提交时间和方式:
请报价人于2025年7月6日11时00分前将报价函上交至中交集团进行公开询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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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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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139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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