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介绍及采购范围
1.1 项目概况:靖江重工一期项目原钢结构产业年产能为8万吨,灯塔工厂项目建设完成,实现正常运营后,年产能能够达到12万吨,其中桥梁钢结构年产能达到10万吨,其它钢结构2万吨。
1.2采购范围
谈判编号:CRDQJ-2025-442902-338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保证金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A |
U肋激光清洗机 |
1台 |
2万元 |
详见各包件具体要求 |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货站路88号 |
B |
板单元打磨划线机腹板单元组装机 |
1套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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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激光坡口切割机 |
1台 |
3万元 |
||
D |
激光切割机 |
2台 |
6万元 |
||
E |
坡口切割机器人 |
1台 |
2万元 |
标书费:每个包件500元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应完成注册。
2.2.供应商负责提供设备的全套设计图纸及全部随机资料4份。
2.3.本项目(指采购范围所指的不同包件的设备,下同)设计与制造的质量标准应满足国家、行业与本项目相关最新标准的规定要求。
2.4.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其中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等。
2.5.提供最近三年技术水平相当或类似项目的建造交付业绩。
2.6.提供相关的资信证明(有但不限于银行资信证明等)。
2.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具备类似质量环境安环证书。环境要求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的管理规定。(有效期内)。
2.8.提供最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且无连续亏损。
2.9.未与中国铁建发生过诉讼、仲裁及其他争议,经评标委员会(小组)认定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合同/协议签订和义务履行的悬而未决或可能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2.10.设备制造许可证(如需要)。
2.11.不接受联合体。
3.
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6日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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