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 镇江港大港 505 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论证服务标段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3 (请登录)
1.4 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 505 棚新建工程,在大港分公司现有地块内实施建设拟建库棚工程,建设面积约为 14070 ㎡。项目总投资约 3000 万元。
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两阶段工作内容。第一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论证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第二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及调查、验收监测方案编制、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验收报告编制、专家评审、报告出版等。
2.2 招标预算 ( 元 ) : / 。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260000 元人民币(含税)。
2.4 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分段累计)。第一、第二阶段各 30 日历天。
2.5 服务地点: 镇江新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本项目最终须通过环境影响论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取得验收意见,通过验收)。
2.7 标段划分: 镇江港大港 505 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论证服务标段 ( 重新采购 )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财务要求: 无。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一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论证或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调查)项目。(①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②时间、服务内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如合同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时间、服务内容等,则还须提供该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 4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5 )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处理,并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年 06 月 27 日 2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07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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