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7-02 10:00:00
大连长兴岛精细化工园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长兴岛精细化工园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场地位于高脑山南侧,恒力厂区的东侧、北侧,边坡总长1209m,高度7.9m~39.9m,边坡坡顶距离滨海路6.9m~22.3m,坡底为规划宽7.5m道路,道路外侧为宽8m管廊架,管廊架西侧为恒力厂区,边坡安全等级为一级。
2.1.2坡面为人工开挖形成的岩质边坡,边坡分级开挖,相邻两级边坡之间设置平台,平台宽度2.5~4.0m,局部平台宽度达到30.9m,每级边坡高度约10m为主,部分14~20m,第一级边坡为近期开挖形成,其余各级边坡已形成约10年。
2.1.3边坡采用混凝土喷射和格构梁支护形式,配套排水系统及绿化系统,排水系统为坡面及平台排水沟施工及沉砂池施工,绿化系统包括客土喷播施工及绿化草坪施工,包括绿化养护工作。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岭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商品混凝土招标分为1个包件,投标人根据能力进行参与。
包件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345.58 |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细石 |
m³ |
7650 |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112.53 |
|
|
合计 |
|
m³ |
8108.11 |
|
2.3 付款条件:
材料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20日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开具国家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甲方后,甲方次月支付该笔结算金额的70%,剩余已结算货款金额的27%视甲方资金情况支付,余下已结算货款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对应使用的工程部位验收合格后进行返还。
2.4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方式、E信通、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以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混凝土生产销售 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3.3 信誉要求:投标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
3.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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