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25年道路交通辅助设施及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6.250979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燕子矶办
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目前辖区内道路46条,每年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标志牌破损、确实,道路标线和
停车泊位线不清晰的情况。根据相关要求,道路交通辅助设施、标志标线、停车泊位线等需
要增设、更换、复划。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道路交通辅助设施及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2025年道路交通辅助设施及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工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
查);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
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公路工程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
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
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
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
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
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5)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
两种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
且公示期未满的。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26 09:00到2025-07-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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