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7-06 12: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港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配套道路吴州路(淮海路-黄海路)业主为郑州航空港先进制造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淮海-祥顺路上施工现场。
建设规模:吴州路为兴港新能源产业园区配套道路,位于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东南部片区,规划为城市南北向主干道,为新建道路,全厂1826.767m。规划道路红线50m,四幅路形式,双向六车道,道路两侧各有50米生态廊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排管土建工程、通讯管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灌溉工程等专业。
吴州路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计 1个包件,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和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此条不做要求);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2025年7月 6日12: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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