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K
2、项目名称:鲁仙变电站35KV增容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60000元
最高限价:106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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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仙变电站35KV增容项目(二次) |
10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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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鲁仙变电站变压器采购项目,为保障大众煤业公司电力需求,拟对鲁仙变电站进行增容改造,同时对使用年限较长的设备进行升级更换,现需采购SZ13/8000KVA变压器两台。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供应商须具备SZ13-10000/35以上变压器生产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含:10000)。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每天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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