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询价书名称:中煤子洲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使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
中煤子洲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建于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主要地貌为丘陵沟壑地貌,属丘陵沟壑区,地势复杂,场区海拔高程介于1000m~1500m 之间,山顶场地开阔,地形较平坦。计划安装20台单机容量 5MW 的风力发电机,总装机容量100MW,升压变电所一座。
2.询价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完成中煤子洲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植被恢复方案;临时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永久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草原植被恢复方案编制,并负责报告的评审、报批等相关工作。
3.资金来源
已落实
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后,委托之日起,2 个月完成全部报告编制工作;项目核准后,75 日内取得批复。
5.报价形式
固定 总 价
6.服务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
7.发票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8.报价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揭示之日起120日历天
四、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系列(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4.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 年 1 月至 2025 年 2 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陕西省林业局批复(含国家局批复)的 1 份及以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业绩(至少有一份是永久使用林地业绩)、1 份及以上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编制业绩或临时占用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如上述服务业绩在一个合同或几个合同内容中体现,均视为业绩合格。(合同证明包括首页、主要内容页、盖章页);
5.响应单位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事项:
1.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响应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对响应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后若发现虚假情况,将否决其报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4.响应单位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能提供书面的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不具备报价条件。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响应单位报名通过后不代表已通过资质审查。
6.响应单位须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等材料)留存备查。接到采购人要求提供时,应按时提供;如到期无故不予提供的,视为其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有权否决其报价,并按照谈判文件内容及陕西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
注:严禁供应商使用陕西公司内部网络参与任何询比价采购项目,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对供应商采取在陕西公司范围内停用3年的处罚。
五、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开始时间:2025-06-26 16: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7-01 14:00:00
报价开始时间:2025-06-26 16: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7-03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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