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X
2、项目名称:东娄村、苗营村棚户区改造项目10KV嘉泰线102环网柜到项目红线外电气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5.75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东娄村、苗营村棚户区改造项目10KV嘉泰线102环网柜到项目红线外电气工程,安装两进四出高标准环网柜1座,3*400电缆终端头4个(含肘型头),高压3*400电缆中间接头1个,安装ONU1台,敷设光缆1600m,敷设3*400高压电缆1340m。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和图纸。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日历天。
7、本项目为预采购,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等网站查询;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件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供应商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等网站查询;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1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10日12: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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