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81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及包简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括 |
专用资格要求 |
供货期 |
服务/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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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
业绩及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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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516-2304016 |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 |
包1股权管理系统优化提升产品购置 |
英大集团-2025年股权管理系统优化提升-产品购置项目 |
优化现有股权管理业务系统,满足股权管理业务线上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基础需要,在移动办公、报告报表自动生成、内外部数据融合应用、人工智能辅助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提高工作效率。 |
不接受代理商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需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产品到货,三个月内完成实施部署,六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成果移交。 |
北京 |
812516-2302026 |
数据库管理软件 |
包2数据库管理软件购置 |
英大集团-2025年数字化基础设施完善-数据库管理软件购置项目 |
购置数据库集群6套,完成部分重要信息系统数据库国产化替代,有效增强数字化安全性与可控性,减少后期运维成本。 |
接受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已取得制造商授权,并出具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 |
北京 |
812516-2304032 |
运维自动化软件 |
包3智能应用监测工具购置 |
英大集团-2025年信息运维体系优化-智能应用监测工具购置项目 |
购置智能应用监测工具2套,实现相关系统和各类设备应用状态实时智能监测,强化系统故障发现与定位能力。 |
不接受代理商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 |
北京 |
812516-2403014 |
云硬盘服务器 |
包4英大资产灾备中心建设硬件购置 |
英大资产-2024年灾备中心建设-硬件购置项目 |
采购超融合设备,采用新技术架构,替换灾备中心老旧设备,加强数据存储安全,降低总体建设和运维成本,保障公司灾备业务稳定运行。 |
1、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2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合同签订日(含)起至合同签订日满3个自然月对应的自然日(不含)止 |
北京 |
812516-2402006 |
隔离设备 |
包5英大资产核心专用设备硬件购置 |
英大资产-2025年更换老旧安全设备-核心专用设备硬件购置项目 |
采购国产化安全隔离、网络流量控制等核心设备,替换生产中心老旧核心设备,提升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公司信息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
1、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2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合同签订日(含)起至合同签订日满3个自然月对应的自然日(不含)止 |
北京 |
812516-1504001-002 |
普通客车 |
包6英大集团车辆购置 |
英大集团车辆购置项目 |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补充公务车辆,保障公司人员日常公务出行,公司拟购买两辆公务车辆。 |
1.投标人须为车辆制造厂或车辆制造厂的授权经销商(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车辆制造厂颁发的经销资格证明性文件)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相关产品销售授权)。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
北京 |
注: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若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其他:无。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4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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