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江苏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新媒体图文制作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95万元 , 招标人为 江苏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江苏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新媒体图文制作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新媒体图文制作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江苏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新媒体图文制作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25 09:00到2025-07-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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