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淅川县丹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勘测设计项目已由淅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淅发改审批〔2024〕2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411326-04-01-307945,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淅川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丹江口库区淅川县丹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勘测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N4
2.3建设地点:淅川县;
2.4招标范围: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2.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提交成果,服务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
2.7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说明(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对宛建【2025】5号文件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8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6日09:00分至2025年7月17日10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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