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郭屯煤矿日产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总量较大,需通过外包服务实现垃圾规范化、高效化清运并处理。
1.2.采购范围及要求:矿垃圾存放点的生活垃圾清运,包含垃圾箱及垃圾桶的日常维护、清洗及损坏更换。具体工作量:郭屯煤矿生活区域及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固体废物,为日常动态产生,每日清理外运2次(早8点前、下午15:00-17:30),特殊情况动态补充清运次数。垃圾站至少固定放置20个垃圾桶及12个专业垃圾箱(660L/个,附带垃圾分类标识)用于垃圾存放周转。
1.3.实施地点:(请登录)
1.4.服务标准:确保矿区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存放点干净整洁。实现垃圾密闭运输,杜绝遗撒、抛漏现象。满足环保及安全生产相关标准。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1.6.最高限价:14万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含3%税)。供应商第一次报价金额必须低于最高限价。
1.7.结算方式:固定总价。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3%)□非含税价格。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或电汇,一年分两次结算,采购人每半年对供应商服务进行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采购人收到票据后入账结算。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具有垃圾清运处理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业绩要求:拥有专业垃圾清运团队,人员需持证上岗(如环卫作业资格证)。
2.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25日起至6月3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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