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范围及要求:对公司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诊断、对安全基础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合规性进行评估、现场隐患排查指导等,服务内容如下:
序号 |
主要内容 |
具体要求 |
服务 频次 |
服务时间 |
1 |
安全诊断 |
安排安全工程、化工工艺、设备、总图、电气、仪表、消防等专业不少于7名专家到厂对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在役装置管理、各专业管理情况进行现状诊断,并提供诊断报告。 |
1次/年 |
合同签订后首季度完成 |
2 |
安全评估 |
针对服务期间及安全诊断时查出问题的情况进行复核,安排专家对年度情况进行总体评估。 |
1次/年 |
合同到期前完成 |
3 |
政府检查协助 |
根据招标方需要,有市应急管理局以上检查的,安排专人到场配合协助,根据各级政府安全检查情况,做好技术支持、对外协调工作,协助审核整改报告。 |
据实执行 |
随时 |
4 |
安全隐患排查指导 |
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出具安全隐患排查单,并提供整改建议措施,每次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
4次/年 |
每季度 |
5 |
安全政策咨询服务 |
需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指导,提供与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政策支持、协调沟通。 |
据实执行 |
随时 |
6 |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解读 |
对国家新发布实施的标准规范或根据招标方要求对需要解读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指导 |
2次/年 |
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
备注:服务期内,投标方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招标方不会受到自治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及以上安全通报罚款。如果招标方在自治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检查中因安全问题隐患被罚款,说明投标方服务工作存在漏洞,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结算服务费。 |
1.2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65日内完成。
1.3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对招标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诊断评估,形成安全管理诊断评估配档表及报告,并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投标方据实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招标方向投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投标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且期间投标方的服务质量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质量保证要求的,合同服务期满后,招标方向投标方付清合同尾款。
1.4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报价要求:含税总价。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安全技术咨询服务能力。
2.3项目经理要求:承担过大型煤制甲醇或煤制合成氨企业安全咨询服务项目,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3.1业绩要求:应提供不少于3项政府类社会化安全技术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不少于3项与化工企业的技术咨询或安全咨询服务业绩。
3.2其他人员要求: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类高级工程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25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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