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qj
项目名称:全椒县人民医院DSA(数字化平板血管造影系统)采购项目(重新)
预算金额:700万元
最高限价:7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全椒县人民医院DSA(数字化平板血管造影系统)采购项目(重新),满足心、脑、周围血管、胆道的造影和介入治疗需要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因涉及到医用设备采购,行业企业多为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
(2)供应商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4)制造商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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