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2025—2026年度食堂日常消耗用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人情况: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2025—2026年度食堂日常消耗用品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本项目对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管辖的6个食堂(海安园食堂、银桦路办公区食堂、拱北(保健中心)食堂、九洲大道办公区食堂、港珠澳大桥海关食堂、九洲海关食堂)日常消耗用品服务项目实施采购,内容为2025—2026年度日常消耗用品(含洗涤清洁用品;劳保用品;餐具厨具用品;厨房用品;一次性打包用品等),服务期间按每月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送货清单进行送货至指定食堂(珠海市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③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④采购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某一品种的实际应付金额按照:“配送品种预算单价×交付数量×中标结算率”计算应付金额。
⑤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期限为2年,采用一年一签模式,首期合同期限1年,首期合同期满前30日或采购金额达预算90%时,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双方签定下一年度合同。若年度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或采购累计金额达到每年采购预算金额(以先达到者为准)自动终止,不续签合同。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元/年,两年为1,600,000.00元,本项目采用统一结算率报价,以预算单价为100%,报价不得超过100%。报价范围:0%<投标结算率≤100%,不能为负数,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期限为2年,采用一年一签模式,首期合同期限1年,首期合同期满前30日或采购金额达预算90%时,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双方签定下一年度合同。若年度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或采购累计金额达到每年采购预算金额(以先达到者为准)自动终止,不续签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认的监狱企业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02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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