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计项〔20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和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制氢设施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项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图克工业园。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00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新建制氢厂[电解水制氢规模3万吨/年(5.6万标立方米/时)]制氢装置(48套1000Nm3/h电解槽、4套2000Nm3/h电解槽)、储运设施(6台1875m3球罐)、总图运输、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220kv降压站等的第三方无损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常规检测(CG)、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全定量光谱检测、半定量光谱检测、测厚、硬度检测、铁素体测定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CG)及以上且计量认证及以上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PA)及以上且辐射安全许可证及以上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TOFD)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超声波检测(UT)Ⅱ级、磁粉检测(MT)Ⅱ级、渗透检测(PT)Ⅱ级、相控阵超声检测(PA)Ⅱ级至少两项的从业人员资格;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③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超声波检测(UT)Ⅲ级、磁粉检测(MT)Ⅲ级、渗透检测(PT)Ⅲ级至少两项的从业人员资格,并持有相控阵超声检测(PA)Ⅱ级从业人员资格;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③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应急主管部门或石油石化行业核发的安全合格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考核合格证;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5名专业(RT、UT、MT、PT、TOFD,每个检测项目1人)检测人员: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Ⅱ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1人持多个检测项目证书的,仅按照1个检测项目参与评审);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对应专业检测人员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5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两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按照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领取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6月25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 09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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