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雄安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宁晋热电2025-2026 年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处置服务
项目地点:邢台市宁晋县宁晋盐化工园区纬二路东,国家电投集团宁晋热电有限公司。计划服务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信息服务费 |
1 |
宁晋热电 2025-2026 年粉煤 灰、炉渣、石膏销 售、处置服务 |
国家电投集团宁晋热电有限公司年度粉煤灰、炉渣、石膏的销售、处置,年产粉煤灰约2.65 万吨,炉渣3.22 万吨,石膏1.11 万吨。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宁晋热电2025-2026年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处置服务 |
基本资格要求: 专项资格要求: (2)投标人为中间商的,需提供与有粉煤灰处置资质的最终处置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且最终处置单位的处置能力大于招标人的交付量(允许多家处置单位), 需提供最终处置单位的主体资格及技术能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最终处置单位的营业执照,信誉(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业绩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排污许可手续证件(如提供的是排污许可证,需提供正本及副本,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等相关资料必须包含最终处置单位处置、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规模、能力、种类。 (3)投标人应提供近5 年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至少2 个单机容量25MW 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及运输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首页、技术参数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6 月24 日至2025 年7 月1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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