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5年-2026年会展及活动物料服务采购公开招标。
1.2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5年-2026年会展及活动物料采购及支撑服务,主要对招标人的会展、宣传活动场地进行现场布置并提供相关物料及服务;物料主要涉及广告写真、喷绘、板材、写真裱板、展架等各类广告物料;服务主要涉及会展活动策划、桁架、LED屏等各类器材的租用及动画制作、视频拍摄、录音等。
1.3采购预算:本项目为集中招标(框架+订单形式执行),框架预估金额400万元(不含税)。
1.4中标人数量:2名,中标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预估框架中标不含税金额(万元) |
1 |
第一名 |
60% |
240 |
2 |
第二名 |
40% |
160 |
1.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若合同期限内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则合同自动终止;若合同期限届满,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毕,则合同期限顺延1年。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单价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详见附件: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
1.7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过会展活动(会展特装或产品发布会或会展物料制作)及会展活动视频制作相关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120万元,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提供单项合同作为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结算发票(金额以发票上的含税金额为准),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内的订单及结算发票扫描件(金额以发票上的含税金额为准),以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未提供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发票不计算业绩。没有可识别时间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框架合同的合同个数按照框架合同计数;中标/选/成交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标包或者未划分招标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6月 24 日08时30分至 2025年 6月30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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