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2025-2026年深圳电信业务发展物流支撑服务框架采购(A、B包)。
A包:负责电信移动业务相关的卡、业务文件等的时效件投递,配备专项跟单团队,负责快递的配送流程跟踪,直至快递送达收货人。具体实施包含以下内容。
(1)电信移动业务相关的卡、业务文件等的分拣、包装、投递,投递范围为全国。
(2)负责除UIM卡之外与营销相关的业务文件的投递。
(3)配备专项跟单团队,负责快递的配送流程跟踪。
(4)提供驻点服务、封装服务(各种物料对应封装、物流/业务数据对应封装)。
(5)具备物流配送过程管控的平台并可开发接口,快速承运并共享物流信息,能按要求提供投递情况反馈及日报。
B包:负责电信移动业务相关的卡、终端、业务文件等的普通件投递,部分业务还包含定制服务如现场实名制校验活体认证、终端交付、业务差价代收费等,并提供邮寄物品保价服务。
具体实施包含以下内容。
(1)电信移动业务相关的卡、业务文件等的分拣、包装、投递,投递范围为全国。
(2)深圳本地UIM卡的分拣、包装、投递及现场实名制校验活体认证。
(3)深圳本地终端的分拣、包装、投递及现场终端验机开机插卡激活。
(4)负责除终端及UIM卡之外的业务文件的投递。
(5)针对终端差价的现金做好代收货款业务。
(6)协助用户进行现场实名制校验活体认证。
(7)协助用户进行现场终端验机开机插卡激活并上传操作过程图片。
(8)具备物流配送过程管控的平台并可开发接口,快速承运并共享物流信息,能按要求提供投递情况反馈及日报。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服务周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标包 |
份额 |
预估金额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预估金额 (含6%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服务地点 |
2025-2026年深圳电信业务发展物流支撑服务框架采购(A、B包) |
A包 |
份额一 |
4994400.00 |
5294064.00 |
深圳市 |
份额二 |
3654400.00 |
38736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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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三 |
2192700.00 |
23242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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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四 |
1340000.00 |
1420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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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2181500.00 |
129123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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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
份额一 |
2505800.00 |
2656148.00 |
深圳市 |
|
份额二 |
1670600.00 |
17708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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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三 |
1044100.00 |
11067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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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5220500.00 |
5533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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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402000.00 |
18446120.00 |
(1)★服务时间:由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或合同金额结算完毕为止,以最先达到为准。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标包正序进行推荐。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将予以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两年(2023年6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物流投递类或仓储代发服务类项目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
本项目须至少配备6名项目团队成员,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其他成员不少于5名。
(1)须提供以上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列表,同时提供所有成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3)A包要求:本标包须配备司机不少于12名,投递人员不少于30名;须罗列司机、投递人员名单列表(司机须附有效期内的驾驶证扫描件,投递人员须附身份证扫描件);
(4)B包要求:本标包须配备司机不少于8名,投递人员不少于30名;须罗列司机、投递人员名单列表(司机须附有效期内的驾驶证扫描件,投递人员须附身份证扫描件);
(5)A包要求:本标包须至少配备6辆机动车,自有车辆须提供通过年审的有效行驶证且行驶证须为投标单位企业;租赁车辆须提供通过年审的有效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否则评委对该车辆不予认可。
(6)B包要求:本标包须至少配备4辆机动车,自有车辆须提供通过年审的有效行驶证且行驶证须为投标单位企业;租赁车辆须提供通过年审的有效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否则评委对该车辆不予认可。
(7)投标人对于项目需求响应时间要求在24小时以内,项目执行期间,除非甲方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团队,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本项目,在中标后至项目服务期内,甲方如提出驻点服务要求,投标人无条件配合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驻点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人须承诺项目有关人员均需要签订保密协议,对项目相关合作内容及涉及的客户资料、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6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3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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