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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福州市部分储备地块临时围墙等零星项目(2025年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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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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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n 采购包 n |
n 品目号 n |
n 采购标的 n |
n 数量 n |
n 品目号预算 n |
n 允许进口 n |
n 采购包预算 n |
n 采购包最高限价 n |
n 谈判保证金 n |
n 1 n |
n 1-1 n |
n 福州市部分储备地块临时围墙等零星项目(2025年第二批) n |
n 1项 n |
n 3750000.00 n |
n 否 n |
n 3750000.00 n |
n 3750000.00 n |
n 37500.00 n |
n
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形式,结算价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依据,清单外项目考虑下浮率,本项目费率下浮区间为8%-10%,供应商报价费率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例如8.00%、8.01%、8.5%、8.55%、9%、9.10%、9.41%、10%、10.0%、10.00%等均为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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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下浮区间为8%(含)-10%(含),若报价超出下浮区间范围其响应文件无效。如最终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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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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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 明细 n |
n 描述 n |
n a1谈判响应声明 n |
nn |
n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n |
n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n |
n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n |
n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n |
n a4财务状况报告 n |
n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n |
n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n |
n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n |
n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n |
n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n |
n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n |
n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n |
n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n |
n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n |
n 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n |
n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至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n |
n a10投标保证金 n |
n 本项目的保证金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8:00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记载的时间为准 n |
n a11资质要求 n |
n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n |
n a12项目负责人 n |
n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有效期内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n |
n a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n |
n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n |
n A14资格承诺函 n |
n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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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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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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