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粮食仓储物流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阳市宛城区粮食仓储物流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二次)已经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4-411302-04-01-536413,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编号:
2.1工程名称:南阳市宛城区粮食仓储物流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2.2项目编号:A411
2.3建设内容:南阳市宛城区粮食仓储物流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二次)为瓦店、黄台岗、汉冢三个区域粮食库点的新建以及提升改造。
2.4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成立时间起的财务报表;
3.4依据财库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主体库信息原件。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06 月 25 日08:00至 2025 年 07 月 17 日09: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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