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开区玉皇路(云栖道-鞍山西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已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津住建市政审〔2025〕26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南开区土地整理中心。 建设资金为7719900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7719900元, 出资比例为市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201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南开区土地整理中心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南开区,北起云栖道,南至鞍山西道,全长约20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 12 米,设计车速为30km/h。同步实施排水、给水、燃气、照明和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其中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 0.4MPa。2.2 工程建设地点:南开区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南开区玉皇路(云栖道-鞍山西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南开区,北起云栖道,南至鞍山西道,全长约20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 12 米,设计车速为30km/h。同步实施排水、给水、燃气、照明和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其中,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 0.4MPa。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8月18日 至 2026年01月14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任命书;(2)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任命书;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3)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4)投标人自拟格式《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表》,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施工项目部岗位实名配置的凭证,《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5)投标人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1091号、《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执行。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3日22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30日22时00分00秒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南开区,北起云栖道,南至鞍山西道,全长约20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 12 米,设计车速为30km/h。同步实施排水、给水、燃气、照明和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其中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 0.4MPa。2.2 工程建设地点:南开区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南开区玉皇路(云栖道-鞍山西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南开区,北起云栖道,南至鞍山西道,全长约20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 12 米,设计车速为30km/h。同步实施排水、给水、燃气、照明和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其中,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 0.4MPa。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8月18日 至 2026年01月14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任命书;(2)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任命书;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3)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4)投标人自拟格式《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表》,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施工项目部岗位实名配置的凭证,《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5)投标人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1091号、《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执行。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3日22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30日22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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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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