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麻栗坡兜兰等14个极小种群物种的人工扩繁和迁地保护项目劳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8000.00元
最高限价:378000.00元
采购需求:
(1)采种及标本采集时应按照用工单位要求,以不破坏植物生境及植物正常生长为原则,采集健康的种子和能完整且能反映物种重要鉴别特征的标本,同时负责种质资源的采集与信息记录等工作。
(2)要求派遣熟悉并掌握常规培育技术的劳务人员,如种子播种、扦插、嫁接等,开展珍稀濒危物种的苗木培育。
(3)在开展珍稀濒危物种的迁地保护、野外回归实践工作时,定植苗木的存活率应不低于90%(不可抗力及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
(4)对迁地保护和野外回归的种群进行常规抚育、施肥等常规管护工作时,应派遣熟悉基本生物学特性的劳务人员,可根据不同的物种特性开展相应的工作,以保证定植的苗木健康生长。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服务地点:文山市红旗国有林场清水塘林区文山极小种群专类园、调查采集野生植物分布点及回归、迁地(近地)保护定植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2-2024年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2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2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6.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6月30日,每日00:00时至11:59时,下午12: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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