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北民族大学2025年度消防器材检修换充及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公开招标 □询价
预算金额:77.17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对西北民族大学对两校区消防器材进行检修、换充及购置,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要求维修换充或新购灭火器以及新购其他消防器材符合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达到国家标准。
注: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全年(具体以供需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承诺原件);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缴纳社保的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④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⑤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4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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