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己由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友好佳缘小区东南侧。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3计划工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到2025年8月30日之内完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最高限价:1546.4652万元(不含税)。
2.6招标范围:
为提升哈密油库管道入库能力、自动化管理水平,消除哈密油库安全隐患。本项目以“交钥匙”方式完成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施、设备)物资采购、施工建造、竣工试验、工程竣工验收、设施设备操作培训、项目整体移交、竣工资料的编制及移交归档,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并对EPC总承包合同内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本项目为改建项目。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6.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在前期已审定的初步设计成果资料的基础上深化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设计标准不低于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批复;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6.2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供应[甲供材料(设施、设备)物资以外]、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检测试验、安装调试等工作。
2.6.3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实体资产的施工建造工作,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总图、建构筑物、储罐、工艺、给排水与消防、暖通、电气、仪表自动化、通信工程等。
2.6.4招标范围清单内“不列入EPC总承包范围”的项目由招标人负责,承包人配合提供协助。招标范围清单内“列入EPC总承包范围”的项目由投标人负责。
2.6.5哈密油库已建成库容3.3×104m³,其中汽油7000m³(1座3000m³,2座2000m³)、柴油2.6×104m³(3座5000m³、4座2000m³、1座3000m³),总库容3.3万立方米。本次提升改造内容如下:
2.6.5.1新增建设独立泄压管线(DN200)1条,利用油库3#4#储罐做为泄压罐,负责哈密成品油分输计量站新建泄压线与哈密油库内泄压管线动火连头的施工作业,约300米。
2.6.5.2将哈密油库原管输工艺管线至储罐DN150管线变更为DN200,约200米。1-8号储罐。
2.6.5.3原位置更换火车卸油扫仓泵2台、卸油泵5台、火车卸油鹤管10套及配套火车卸车栈桥活动梯10套。
2.6.5.4升级哈密油库过程控制系统、油气回收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主要为:更换储罐区38台手动阀阀门为电动阀,实现远程控制;更换数据服务器,实现双机热备冗余,对库区数据迁移、备份、调试,整合已建机柜、重新接线及调试;站控系统扩容、组态及调试。
2.6.5.5连通柴油储罐与2条管输管线工艺DN200,约20米。
2.6.5.6根据管道全分输要求,将哈密油库储罐区相关自控信号传输给分输站。
2.6.5.7更换不符合分辨率要求的模拟信号摄像头17台,更换后分辨率满足GA1805-2022标准要求。
2.6.5.8新增发油台12个鹤位的防爆紧急停车按钮。
2.6.5.9更换汽车装车区一卡通门禁系统,更换库区出入口、区域隔门4处,设置人脸识别门禁,铁路专用线大门实现远程自动开关。
2.6.5.10更换发油现场4#、5#发油线DN150,约220米。
2.6.5.11将储罐区原膨胀管式的泄压系统改成梭式泄压阀,金属软管原规格更新。
2.6.5.12更换变压器及配电柜,重新接线。
所有工程内容,以哈密油库入库能力提升及自动化水平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1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成员数量≤2。
3.2.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牵头单位需要对工期、质量、安全负总责。
3.2.3联合体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应当分别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对应资质要求。
3.2.3.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2.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3资质要求:
3.3.1设计单位投标(投标人具有以下任意一项资质即可):
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投标人具有以下任意一项资质即可):
A.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
3.3.2.1建筑施工企业要求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4.1.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4.1.2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4.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4.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4.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4.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4.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以上人员需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经核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机械设备要求: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3.5信誉要求:(要求提供查询截图的,如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5.3投标人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20日21:00:00至2025年6月2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7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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