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天北新区
3.工程规模:污水处理厂改造规模20000m³/d,通过改造部分土建、工艺设备、设备安装、电气自控等工程,设计采用“粉末载体生物流化床工艺”为主体工艺,对现状A2O生化池进行强化,深度处理工艺采用“超磁分离技术”加强对TP、SS污染物的去除效果,保证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对事故池、格栅间、水解酸化池、生化池、预备反应池等原有建构筑物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污泥脱水系统进行改造。新增除臭系统,包括新增格栅间、水解酸化池、生化池、消毒池臭气收集罩,新增臭气收集管道。新增630KW柴油发电机一套,新增自控系统。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7004002250424002001 |
第七师天北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一期(监理) |
本项目一期工程从开工至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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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2.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财务要求:三年(指 2022 年度、 2023年度、 2024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信誉要求:(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3)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6月21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6月27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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