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黄河故道水生态治理项目隔声屏障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采购内容:隔声屏障,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供货、包装、运输、装卸、配合验收,以及保修、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
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7、交货地点:送达河南省黄河故道一期水生态治理特许经营项目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起一年。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供应商须提供生产的隔声屏障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须带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若为代理商响应,须提供代理生厂商的隔声屏障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须带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
4、供应商近三年(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之日为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近三年(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证明);两者提供一项即可。
5、供应商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询比响应活动。(注:网页查询如遇网址或者查询菜单、功能等有调整或变化,上述网页证明材料以调整或变化后的现行有效的查询证明材料为准。网页查询以询比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其企业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截图。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自行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企业无不良履约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询比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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