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保行审水建〔2024〕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配套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2)招标编号:ZHJL20250113)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莲池区、清苑区4)建设内容:通过对金线河河道清整、扩挖等措施增大过水断面,满足30年一遇排涝标准,河道治理总长度为17.8km,以及完成河道相关配套达标建设。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及本项目后续配合服务
2.2招标范围:完成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3.1.3信誉要求:(1)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止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投标。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同时具备以下的一项或多项: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3 09:00:00至2025-06-30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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