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财产综合保险和环境污染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进行集中采购,招标牵头人为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1)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产综合保险,承保范围: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2)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险,承保范围: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环境污染责任;(3)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危废处置中心项目财产综合保险,承保范围:危废处置中心项目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4)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PAC项目财产综合保险,承保范围:PAC项目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5)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险,承保范围: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环境污染责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12个月。
3.项目预算总计42.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财产综合保险和环境责任险业务经营资格。
2、投标人为总公司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具有:该总公司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具备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3、投标人为总公司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且资格合格、有效。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同时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资格合格、有效。
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8、被列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6月19日08时30分---2025年6月25日17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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