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交投招采平台优化提升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对河北交投招采平台进行全面优化升级,打造一个功能完善、性能高效、安全可靠、体验友好的现代化招采平台,平台优化提升主要包括废旧物资处置系统改造、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对接、监管指标对接及交易数据监测对接四大方面,通过技术迭代与功能扩展,构建全品类覆盖、全流程透明、全数据可控的智能化招采平台。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旨在对河北交投招采平台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平台优化提升主要包括废旧物资处置系统改造、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对接、监管指标对接及交易数据监测对接四大方面。根据用户反馈优化提升软件成果,并在运维服务期积极解决各项软件使用及技术问题。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软件开发并上线运行。运维服务期限:3年。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要求:/。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6月20日9时00分00秒至2025年6月22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5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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