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2026年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2026年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2026年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YYWZ0006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YYWZ0006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瑶海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物联网科技产业园三期、新能源(氢能)产业园、红旗产业园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治理及开发利用(一期)等自行融资市场化运营项目涉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编制、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结算初审)、工程量清单审核、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52亿
2.8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任务单下达截止时间)止。截止日期前已下达的任务单均为中标人工作范围
2.9 招标范围: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物联网科技产业园三期、新能源(氢能)产业园、红旗产业园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治理及开发利用(一期)等自行融资市场化运营项目提供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编制、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结算初审)、工程量清单审核、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造价咨询服务任务单为准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90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资格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650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结算初审、结算复审均予以认可)业绩。(业绩要求由中标人独立承担的业绩,不接受联合体及多单位合作业绩)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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