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边县口袋公园和健身步道建设项目已由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靖政审批投发〔2025〕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靖边县;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森防站口袋公园用地3583.83㎡,交警大队口袋公园用地5866.31㎡,停车场开放改造2处,人民路、长城路、民生路、长庆路健身步道215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森防站口袋公园建设工程、交警大队口袋公园建设工程、停车场开放改造工程、健身步道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投资总额:10278817.71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0278817.71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靖边县口袋公园和健身步道建设项目N1标段;标段编号:E61080035369gpc13a1q001;标段类型:施工;标段2:标段名称:靖边县口袋公园和健身步道建设项目N2标段;标段编号:E61080035369gpc13a1q002;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1:N1标段为交警大队口袋公园建设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为4542802.82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标段2:N2标段为森防站口袋公园建设工程、停车场开放工程和健身步道等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为5736014.89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靖边县口袋公园和健身步道建设项目N1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标段名称:靖边县口袋公园和健身步道建设项目N2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标段名称:靖边县口袋公园和健身步道建设项目N1标段: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靖边县口袋公园和健身步道建设项目N2标段: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5信誉要求:投标人(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提供承诺书,(4)提供网站查询截图)。(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06-19 17:00起至2025-06-24 17:00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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