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建设2×1600m³/min空压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厂房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6601004001250451001001 | 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压缩空气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含主体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竣工图设计等)设计交底、施工及验收配合及设计变更等,以上内容通过评审、图纸审核等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336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同一人兼任,均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4 其它要求:投标人在财务、信用等级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任务。
四、领取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6月25日 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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