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扬州市广陵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2万元 , 招标人为 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广陵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扬州市广陵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
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
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 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
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7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19 09:00到2025-06-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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