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6%的装卸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年内税率为6%的装卸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要求净利润大于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和连续6个月至少5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提供装卸安全、生产、质量、教育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岗前安全生产和岗前资格性、岗上适应性培训)等管理制度;
6.2023年、2024年如与铁路企业(是指具有独立会计核算单位的车务站段、物流中心)有铁路装卸业务合作经历的企业,必须提供最近一年车务站段、物流中心对装卸企业的年度评价表(既与几个车务站段、物流中心签订合同,就必须提供几份评价表),年度评价结果不得低于80分(满分100分),任何一份评价表低于80分即为失格。提供评价结果复印件。未与铁路企业合作过的企业,不做要求;
1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 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6月18日10:00至2025年6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