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MZX
项目名称:普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预算金额(元):1441439.26
最高限价(元):1259619.2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普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441439.26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后90日历天内施工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一般资格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材料;①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②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③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④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⑥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特殊资格要求: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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