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广东铁塔能源2025年东莞谢岗镇数据机房能源升级改造及电力保障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HX-GDTT-BB-2025029),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1招标范围:对招标人管理的数据机房进行低压配电部分改造(含设计),并通过UPS、蓄电池及柴油发电机提供必要的电力保障服务等,项目持续运行5年,期间电力设施需进行维护及保养。具体的规模如下:
类别 | 采购内容 | 预估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含税,元) | 预算金额(不含税,元) | 增值税税率 |
货物部分 | 柴油发电机 | 2 | 台 | 9,450,000.00 | 8,362,831.86 | 13% |
低压柜 | 52 | 台 | 5,040,000.00 | 4,460,176.99 | 13% | |
电缆 | 34529.95 | 米 | 4,977,000.00 | 4,404,424.73 | 13% | |
UPS | 14 | 台 | 3,977,400.00 | 3,519,823.01 | 13% | |
蓄电池 | 1808 | 节 | 3,570,000.00 | 3,159,292.04 | 13% | |
电池开关柜 | 14 | 台 | 630,000.00 | 557,522.12 | 13% | |
配电箱 | 32 | 个 | 315,000.00 | 278,761.06 | 13% | |
柴发主控系统 | 2 | 台 | 315,000.00 | 278,761.06 | 13% | |
合计 | 28,274,400.00 | 25,021,592.87 | 13% | |||
施工部分 | 设备安装工程 | 1 | 套 | 6,621,531.10 | 6,074,799.17 | 9% |
设计部分 | 设计服务 | 1 | 套 | 297,968.90 | 281,102.74 | 6% |
1.2项目预算:预算含税金额为3519.39万元(货物部分按税率为13%测算,施工部分按税率为9%测算,设计部分按税率为6%测算),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最高金额。
1.3实施区域:广东省东莞市。
1.4交货期要求:中标人接收采购订单后30个日历日内,应当一次性提供订单要求的全部货物并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5设计周期要求:中标人接收采购订单后15个日历日内出具设计方案。
1.6工期要求:中标人接收采购订单后35个日历日内完成订单所涉及机房的设备安装及调测工作。
1.7货物质保期:蓄电池质保期为7年,其余货物质保期为6年,从采购订单完成到货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
1.8电力保障服务期限:自工程验收完成之日起提供5年电力保障服务。
1.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
1.10承包方式:投标人对工程项目包工包辅助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投标人提供材料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招标人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1.11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12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1)设备安装工程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的要求):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③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
(2)设计服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及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证明材料要求:1)须满足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若投标人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2)须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原件备查)。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须至少一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须至少一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及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至少一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要求:
(1)配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担任,且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
(2)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三类安管人员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4)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可无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参保证明。
(5)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则无效。如部分地区未实行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证书样式按各省规定执行,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内容缺失的不计取。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或结算,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等(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或结算,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等+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编号、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含税金额、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等(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且提供检测报告真实性的详细查询方式并附上查询截图,若不能在网上查询其检测报告真实性,须提供检测机构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并出具授权招标人查询检测报告真实性的授权函,若检测报告无法查询其真实性,则该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2)提供以下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证明材料(须体现检验检测能力范围)之一:
①检测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如证书未体现检测能力范围,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对应的附件,附件须体现检测能力范围);
②“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官网”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须体现检验检测能力范围);
(3)未提供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检测机构具备对应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或无对应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则对应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1)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投标;
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若出现以上两种情况之一,涉及的投标人均作否决投标处理。【如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之一为代理商,则设备供货单位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额定功率不小于2000KW的柴油发电机,ZA-YJVR系列铜缆产品,系统容量不小于750KVA的UPS设备,12V高倍率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并由牵头人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3家。根据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按联合体成员专业分工评审对应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并由牵头人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8日23时00分至2025年06月23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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