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7月—2026年6月车辆保险服务。
2. 项目概况:对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有13辆公务车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投保以下项:机动车损失保险(本年度保额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保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300万元、人员责任险(驾驶员)5万/座、人员责任险(乘客)5万/座。若服务期内我公司公车数量发生增减,则以实际数量为准。
3. 质量要求:自行承诺。
4.服务周期:12个月,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5.付款周期:
(1)保单到期前30-60日内,保险公司提供签章确认后的车辆投保清单,清单保险金额不得高于中标报价。
(2)我公司收到投保车辆清单后完成投保车辆应缴保费支付,保险公司在核实保费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保单和保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开具明细项)。
二、报价要求
1. 本次报价择优最高限价:上限价4.5万元,13辆车保险总额超过上限价的为废标。
2.本次报价应包含服务过程中会遇到的所有人、材、机、资料、交通、管理费、规费、税金、专家评审费及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调整。
3.报价时限: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9日。
三、资格要求
1. 报价人的有关资格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投标人为法人分支机构的,则须提供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安宁市内设有常驻保险营业网点、售后服务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必须是获得独立法人授权。每家独立法人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2. 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3. 资信证明: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报价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在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并提交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4. 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承诺书。
四、比选办法
1.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单位达到3家以上的进行比选,若通过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比选。
2.比选标准:通过综合评分法选取投标报价合理的为中选人。
3.报价评审的办法:报价过程由成本招采部组织,风险控制部、党政综合部、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参加评选。
4.公示期: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获取报价文件的时间:2025年6月17日-6月19日,每日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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